首页 产经 文章正文

“沪”“皖”牵手,又一家上海医院落地安徽

作者|柒小略 来源|看医界(ID:vistamed) 2023-10-15 10:16:33

又一家上海医院落地安徽


10月7日,安徽省卫健委发布《关于蚌埠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变更执业登记的公示》,同意蚌埠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变更名称:由“蚌埠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变更成“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蚌埠医院(蚌埠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早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第五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名单的通知》,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蚌埠医院、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两家获批第五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

据悉,上海市一医院曾先后派驻专家200余人次到蚌埠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开展工作,派驻专家累计接诊门诊患者4000人次,完成手术112台次。


正式“牵手”后,上海一院蚌埠医院将实施二期提升工程并新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上海市一医院将通过推动管理、技术和品牌“三个平移”,完善上海一院蚌埠医院眼科、泌尿外科、骨科、普通外科、妇产科(生殖医学)等相关亚专科的学科体系。


官网信息显示,蚌埠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养为一体的省直高校附属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目前有两个院区:总院最大容量床位3200张,分院实际开放床位500张。医院目前设有临床科室37个,医技科室13个,职工2000余人。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则是全国建院最早的综合性百年老院之一。全院在岗职工4138人,核定床位1820张,临床三级学科和医技学科共118个。2022年门急诊量422.82万,出院人次10.09万,住院手术人次6.57万,四级手术率29.48%,微创手术率21.56%,平均住院天数6.27天,各项指标处于上海市领先水平。


“沪”“皖”牵手,一批国家区域中心相继落地


实际上,上海与安徽医院牵手共建、管理输出早已不是新鲜事。就在9月19日,安徽省卫健委刚刚发布《关于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申请设置三级消化内科医院的公示》,拟设置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安徽医院(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消化病医院)为三级消化内科医院,床位1000张。


据了解,上海仁济医院安徽医院也是由安徽省人民政府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合作打造的国家级消化系统疾病区域医疗中心,以仁济医院作为输出医院、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作为输入医院。


与蚌埠二院类似,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2021年就与上海仁济医院签署了相关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动国家消化系统疾病区域医疗中心在合肥的布局落地。截至2023年6月底,仁济医院前往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专家近400人次,专家门诊诊治4000余人次,疑难复杂手术360台次。


仅以上两个案例就不难看出,上海与安徽医院的“牵手”共建国家区域中心的早已是成熟可复制的模式,而实际上,自2019年首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名单公布以来,截至目前,国家已先后公布5批名单,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也已达125家。其中,安徽省占了9家。


这9个已获批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中,“输出”方均为来自上海、北京、浙江的顶尖三甲医院,其中仅上海“天团”占据了大半壁江山,其“阵容”包括: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仁济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5家。


6月26日,位于安徽合肥的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安徽医院总院正式开诊。作为2020年公布的首批10家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试点单位之一,该院占地271亩,其中一期规划用地160亩,总投资17亿元,规划编制床位800张,最大开放床位1200张。同时,这也是安徽省落地的首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


8月28日,上海六院与中国科大附一院合作共建的国家创伤区域医疗中心——上海六院安徽医院正式揭牌开诊,这是2021年7月公布的第二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之一。该院规划用地面积142亩,总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设置床位1000张。


今年3月份,安徽省卫健委官网发布一则公示,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安徽医院拟设置三级中医医院,床位(牙椅)1000张。这意味着合肥又将新增一家三级中医医院。据悉,上海曙光医院安徽医院以上海曙光医院为输出医院、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为依托医院,建设国家中医区域医疗中心。


可以预见的是,随着更多项目的开诊运行,不仅将会极大地提升所依托安徽医院的办医实力和知名度,实现从区域医疗品牌上升到“国家队”的改变,也将整体提升安徽省创伤、儿科、中医等的整体诊疗水平,从而使部门安徽患者不出省就能够享受到国家级优质医疗服务。(本文为《看医界》发布,转载须经授权,并在文章开头注明作者和来源。)

看医界Copyright ©看医界 Reserved. 备案号:沪ICP备20020478号-2
上海医交会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175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