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多家医疗机构扣分被公示!最多一年被扣28分
300多家医疗机构被扣分!
7月1日,西安市卫健委根据《西安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公示了2020年下半年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
公示信息显示,17家市级监督检查医疗机构因不良执业行为被扣2分-16分不等,更有354家区县监督检查医疗机构因不良执业行为被扣2分-16分,最高累积被扣28分。
据了解,本次公示中,西安市胸科医院(西安市结核病胸部肿瘤医院)、周至县人民医院等在内的公立医院因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开展放射诊疗工作、手术室移动式C型臂X线影像诊断工作场所,未进行放射性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却投入使用等原因分别被扣2分。
而纵观被扣分的医疗机构中,大批民营医疗机构沦陷,可以说,小型民营医疗机构管理现状不容乐观。
公示信息显示,共有73家口腔诊所及门诊部、20家医美诊所及门诊部、19家中医诊所及门诊部被扣分,有些则扣分非常严重。以口腔诊所为例,扣分达到10分及以上的,占到6家;
对于扣分原由,主要集中在:医疗废物未按规定进行收集、登记、放置;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规范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未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公示;义务人员未佩戴胸牌上岗等。
而西安日化医院2020年上半年被扣18分,本轮被扣10分,累计被记28分,这也是该医院继2019年首次被记分以来第三次被记分。
据了解,《西安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自2018年开始实施,每半年或者一年,相关部门就会以此曝光一部分医疗不良行为。
西安市卫健委官网信息显示,在2018年公示的医疗机构违规被记分仅30次,到了2019年,不良执业医疗机构记分达455次,而2020年,达到了610次。
多地试水“驾照式”扣分管理
据《看医界》了解,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管理,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增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近年来,全国多地都先后推出过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尽管记分方式、曝光内容与频次等都各不相同,但都陆续对医疗不良行为采取了记分管理的办法。
今年上半年,就有媒体披露广东中山市、浙江温州鹿城区、福建晋江市等一批医疗机构因执业不规范被记分。而去年11月,广东东莞市也有50家医疗机构因违法违规被“记分”,其中4家医疗机构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据了解,上海作为较早的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进行记分的先行者,2013年就发布过相关管理办法,2019年1月,新版《上海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正式面世,并规定记分周期为一年。
据媒体报道,自上海新版的记分管理办法实施以来,截止2020年9月,上海的卫生监督机构已对上千家医疗机构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近两千次,合计记分达4300多分,涉及不良执业行为47种。
有452家医疗机构因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不良执业行为而被多次记分,其中,有8家医疗机构记分周期内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累积达到12分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其1个月至6个月暂缓校验期的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以四川为例,其管理办法还明确指出,要将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结果作为医疗机构校验、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签订的依据之一,并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医疗质量考核体系和医疗机构信用管理。累计记分过多的,甚至会被处责业整顿或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师不良执业也被纳入记分管理
实际上,不少地方除了对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做出管理规定外,还对医师的执业行为做了相关规定,据了解,上海于2019年2月颁布《上海市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
2021年1月,上海市卫健委修订了管理办法,明确医师在执业资质、医德医风、知情同意、隐私保护、信息报告、医疗技术、病历文书、处方、药品、器械、母婴保健、传染病等方面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发生医疗事故(损害)时要予以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共有68种记分情形,分值包括1分、2分、4分、6分、8分、9分、10分、12分、18分九种。
而安徽省卫健委于2019年9月印发《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对于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也加强了管理,分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个档次。
管理办法提出,若依法被处以吊销资格证书、资质证书等行政处罚的;发生重、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及其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或较大社会影响,负有直接责任的;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拒不服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调配;伪造、编造、篡改病历资料等医学文书的;虚假治疗的;抗拒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执法检查,或经责令整改后,拒不改正违法违规行为的,将被扣12分。
对此,《看医界》专栏作者、陕西省山阳县卫健局副局长徐毓才表示,实施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良行为记分管理,是借鉴驾驶员记分管理的一种管理办法,不仅有利于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执业医师法等相关法律落地,还有利于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对于医师而言,也有助于从点滴开始,小处着手,规范执业行为。(本文为《看医界》发布,转载须经授权,并在文章开头注明作者和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