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高校跨省设附属医院乱象!又一省发文
又一省印发文件,规范高校跨省设立附属医院的现象。
近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印发了《辽宁省加强普通高等医学教育临床教学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值得关注的是,关于规范高校附属医院设置方面,通知中指出,除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等符合跨省设立分院区有关规定的附属医院外,原则上取消跨省设立的附属医院。
通知明确,各有关高校对跨省设立的附属医院予以摘牌,不得再新增跨省设立的附属医院。省、市属高校(包括民办高校)设立附属医院的数量一般不超过15家。原则上,1家医院只能被认定为1所本科高校的附属医院。
实际上,在高校附属医院设置方面,一直是行业较为关注的现象与话题之一。此前,河南和山东也曾经出台了相关文件,对这一现象中产生的乱象进行了规范。
2020年11月,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卫健委联合印发《河南省医学本科高等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医学本科高等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管理,明确规定一所医院只能被认定为一所医学本科高等院校的附属医院。
在跨省设置附属医院方面,河南文件明确,医学本科高等院校在省外设置附属医院,须经省临床教学基地审定工作组审定后,按医院所在省有关文件要求履行相应手续;设置教学医院或实习医院的,按医院所在省有关文件要求履行相应手续后报省临床教学基地审定工作组备案。
就在今年初,2022年1月,山东省卫健委、省教育厅依申请公开了《关于公布本科高校附属医院的通知》,其中对山东各高校附属医院进行了重新认定。同时明确,除了名单中所列96所医院外,山东各高校与有关医院建立的附属医院关系,一律予以取消。
这意味着:医院只能是一所高校的附属医院,不允许一个医院挂多个大学附属医院的牌子。
文件要求,自发文之日起,各高校要立即按照本通知要求,对本次未被认定为附属医院的医院进行清理,给予摘牌或解除协议,有关医院一律不得再使用“**高校附属医院”名称,10日内整改完毕,并将清理情况分别报送省教育厅和省卫生健康委。
在国家层面上,据《看医界》了解,早在2020年9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就曾印发《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就指出,高校要科学规划设置附属医院的数量,防止盲目增设附属医院。
而2021年的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院士,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心内科主任葛均波也提出,应及时制止附属医院“圈地式”挂牌。
“近年来,高校和医院为提升各自在行业上的声誉,开始盲目地圈地挂牌——部分医院不按规定进行审批,违规自主加挂大学附属医院的牌子;部分高校盲目扩张管辖,以至于一所医院同时成为多家高校附属医院现象普遍,某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多达50多家。”葛均波在提案中呼吁,及时制止急功近利跑马圈地式地挂牌附属医院。
葛均波委员建议,挂牌医院职责需明确、挂牌医院资格把关要严格,明确医院与高校间是被领导关系还是合作关系。高校应对附属医院做出明确的工作认定和区分。建议控制挂牌医院数量,坚决消除唯数量论思想。原则上一所医院只能被认定为一所医学本科高等院校的附属医院;可结合临床教学资源现状,合理确定与医学本科高等院校合作创建教学医院、实习医院的数量。(本文为《看医界》发布,转载须经授权,并在文章开头注明作者和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