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级医院评审最新细则发布!数字化转型成刚需
不久前,上海市卫健委发布了《上海市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3年版)》(以下简称《细则》)。《细则》是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2年版)》《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2年版)实施细则》(简称《国家细则》),遵循"继承、发展、创新,兼顾普遍适用与专科特点"的原则,结合上海实际情况制定的。
《细则》共分为3个部分,设133节861条2684个指标和评审细则。与《国家细则》相比,都有3个部分,但比《国家细则》多32节413条,显然要求更细。
那么,具体上海《细则》有哪些要点呢?这里笔者就与大家聊聊。
前置条款增加“数字化转型”4条
《细则》第一部分与《国家细则》相同,均为前置要求部分,旨在进一步发挥医院评审工作对于推动医院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要求和改革政策的杠杆作用,但不同的是《国家标准》此部分共计3节25条,内容包括:依法设置与执业、公益性责任和行风诚信、安全管理与重大事件,而上海《细则》包括4节30条,增加了“数字化转型”一节4条内容,即:
(一)未成立互联网医院。
(二)未落实重要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三)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未达到4级以上。
(四)医院信息互联互通工作未符合以下任何一种情形:1.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达到四级及以上水平;2.按照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四级要求提交测评申请,经测评管理部门审核认定符合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方案相关要求。
由此可见,上海更加重视医院数字化建设与应用。
更加注重技术能力,设置44个专科1471个技术标准项目
上海《细则》大量增加的条款主要在“医疗服务能力与质量安全监测数据部分”,即第二部分为,这一部分也是三级医院等级评审的核心部分。
本部分共设6章105节644条1764个指标。内容包括:资源配置、质量、安全、服务、管理、绩效、能力等指标监测、DRG评价、单病种和重点医疗技术质控等日常监测数据。与《国家细则》74节240条监测指标以及内容相比,上海《细则》要多出31节404条,内容上也特别强调管理和能力,正是基于这一“观点”,上海《细则》根据上海评审实践,增加了科研教学、技术能力、经济运行等指标,其中技术能力共设44个专科,1471个技术标准项目。
现场评审条款与国家细则基本持平,突出“减负”原则
上海《细则》与《国家细则》一样,第三部分均为现场检查。本部分共设3章24节187条890个评审细则。内容包:医院功能与任务、临床服务质量与安全管理、医院管理。与《国家细则》24节183条基本持平。继承了三级医院评审新标准的“减负”原则,最大限度减少实地评审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努力降低评审人员主观评价偏倚,提升标准可操作性和评审结果客观性。
结果认定突出医疗服务、技术能力与科研教学指标
在“评审分数设定”方面,上海《细则》规定总分为1000分(另设附加分20分)。第二部分"医疗服务能力与质量安全监测数据"满分为600分(另设附加分20分)。第三部分"现场检查"满分为400分(统计本部分所有评审细则所得分值,按得分率以满分400分进行折算)。
在“评审结果认定标准”方面,明确三级甲等医院认定需同时满足以下情况:
(1)前置要求全部通过。
(2)总得分≥900分。
(3)第二部分第二章"医疗服务、技术能力与科研教学指标"得分≥180分(满分200分)。
(4)第三部分得分≥360分。
三级乙等医院认定需同时满足以下情况:
(1)前置要求全部通过。
(2)总得分≥800分。
(3)第二部分第二章"医疗服务、技术能力与科研教学指标"得分≥140分(满分200分)。
(4)第三部分得分≥320分。
值得注意的是,前置要求是“基本”,不管三级甲等还是三级乙等都必须达到,而在评审得分要求方面,专门将第二部分第二章"医疗服务、技术能力与科研教学指标"的得分要求单独明确提出来,显然说明在医院等级评审中其更重要。实际上也就是说,其它内容得分再高也不能“顶替”或“弥补”"医疗服务、技术能力与科研教学指标"方面的“不足”。(本文为《看医界》发布,转载须经授权,并在文章开头注明作者和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