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医保局长被查!手握重权却遭遇“滑铁卢”
自去年医药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以来,多地医保局长被调查并被追责。
2023年5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忠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立案审查调查,后决定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023年10月,云南省文山州医保局局长杨元辉被调查,2024年2月被双开。
最近又有两人被处理,来宾市医疗保障局原党组书记龚强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原局长蔡仁杰被开除党籍。
冷静分析这些医保局长之所以从走马上任到纷纷落马,不禁令人惋惜。作为一个新组建的实权部门,为什么在短时间内就成为一批干部的“滑铁卢”,不得不令人深思,同时也给手握重权的医保人如何用好权,做好医保基金使用监管带来思考。
医保局长为什么落马?
从公开通报这些落马的医保局长的错误看,尽管每一个人都不尽相同,但都有一个共同或相似的地方,就是在医保基金使用监管过程中有问题。
来宾市的龚强甘于被“围猎”,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
海南省的蔡仁杰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云南省文山州的杨元辉政绩观错位,官僚主义问题突出,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
广西的王忠平把医疗保障事业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大肆敛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手握重权的医保局长不好当
医疗保险制度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提高健康水平有着重要作用。为了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病有所医,2018年3月,按照要着眼于转变政府职能,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国家决定将人社部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国家卫计委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国家发改委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民政部的医疗救助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其主要职责是,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完善国家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平台,组织制定和调整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出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等。
自此,国家医保局就被媒体称为手握重权的“超级医保局”。也许正是基于此,在2019年4月9日,武汉世界大健康博览会“医改新政下的机遇与挑战高峰论坛”上,三明医改操盘手詹积富对台下的同行不客气地喊话:“你们今天来了这么多的医疗保障局长,你们以为这个位置好干吗?你不干你就完蛋,干好了给老百姓争光,干不好老百姓是不会答应的!”
医保基金使用监管需要三医协同治理
自医保局组建以来,医保改革迈上了快车道,医保基金监管逐步走上法治化、智能化、协同化和常态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也在按部就班的推进过程中,据国家医保局消息,其推进节奏好于预期。
然而,由于其推进力度大、速度快,医生不适应、医院不适应、参保居民不适应,各级医保部门也不适应,这里的不适应不仅仅是对于医保基金监管,还包括DRG/DIP按病种付费、紧密型医共体的医保基金打包等,而且对于医保在医改深化中的“牛鼻子”作用和重要性也缺乏应有的认识,很多地方医保部门面对“权力”,只看到“权”而没看到“力”,只觉得这是控制医药机构让其臣服的“权”,而不懂得这是赋能医疗医药高质量发展的最强大动“力”。
因此,目前医保基金使用监管和医保支付制度改革中更多的是用“蛮劲”、上力度,而不会用“巧劲”,发挥“四两拨千斤”作用。
比如,在DRG/DIP支付制度改革中,应该组建智库,科学谋划积极主动研究解决其中的问题,积极开展医疗机构管理者和医务人员培训,使其理解配合政策推进,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中,积极探索医保基金总额预算(打包)管理,发挥医共体牵头医院的作用,促进医疗服务模式真正从治病为中心转向以健康为中心,把有限的医保基金用活用好。当然,要做到这些,医保部门首先要转变观念,提高能力。(本文为《看医界》发布,转载须经授权,并在文章开头注明作者和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