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大型设备招标采购现场
“一台进口价1500万元的医疗器械直线加速器,医院以3520万元买入,院长吞下回扣1600万元”的热点新闻,让人们十分震惊!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超级回扣现象呢?应该是体制机制出了问题。
二十年前,我曾以卫生局纪检监督员的身份参加一次市人民医院大型设备(可能是彩超和电子胃镜)招标采购会,大概情景如下。
参加会议的医院设备采购委员会成员共11人(必须是单数)。
第一项议程是由两个询价小组汇报设备询价结果。两个询价小组各询价了不同级别3个医院,归纳起来该设备有高中低3种价格,价格最低的是一所民营医院,我印象大约是公立医院价格的一半!(该市人民医院是政府办公立医院)。大多数成员都同意以这个最低价作为本次招标的标的价,当然也有成员认为我们公立医院是不可能用这个价格成交的,如果咬定这个价格,有可能流标。最后,主持人还是采纳了大多数人的意见。
第二项议程是投标公司分别单独进场介绍公司情况、售后服务政策以及现场报价,投标公司大约有3、5家。每家公司介绍完情况后,由参会人员询问,主持人主持还价。第一轮下来没有那家公司能接近标的价。大约从第三轮开始,主持人开始大幅度压价,并十分明确告之公司,不可能存在任何回扣问题!只有挤干任何其它费用水份才能成交。总之,经过多轮回合,最后终于有一家公司的最后报价低于标的价而成交。
我的体会是,该院的设备采购机制比较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三点。
一是询价环节很重要。
两个询价小组按医院等级、地方经济条件和医院运行情况等共选择6家医院进行询价,其中有两家民营医院。实际上民营医院的采购价格远低于公立医院,是大家都知晓的事实,当然也有例外情况。
而且,精明的院长们和设备科室管理人员对大型医疗设备的价格基本上都心中有数,确定下来的采购价格是否有回扣大家都心知肚明,所以近期查处的案件中,销售商都是按层级和权力大小给回扣的,院长独吞极少见。只有低价或者说是合理价,使设备价格没有回扣的空间,才能避免回扣。
二是公开透明的招标程序也非常重要。
市医院的招标委员会有书记、院长、分管院长、相关科室主要领导和临床医生组成,成员必须是单数,意见分歧较大时,需投票表决。招标程序中我印象最深的是主持人(院长)反复强调,我们购买这两台医疗器械不存在任何其它费用。另外印象很深的是主持人和招标委员会成员的锲而不舍精神,不达目标决不罢休,以及超强的沟通技巧。记得那天招标会开了整整一天,中午是在会场里吃的盒饭。
三是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们的监督更重要。
对公立医院进行监督管理是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重要职责,医改这些年这样的监督是有缺失的,公立医院的院长所谓的自主管理权力不但过大,而且失去有效的监督。公立医院院长的权力必须要重新界定,如业务管理方面的自主权应该交给院长,容易滋生腐败的权力应该建立自我约束和多方监督管理机制。因此,在各种设备物资采购方面建立一套公开透明、监管有力的机制非常必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该督促公立医院建立自我约束机制,医院应该建立设备、药品和耗材等各种物资的采购制度和规范的采购程序,并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备。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不但要参与医院重要的设备和物资耗材的采购监督工作,还要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达到防微杜渐效果。
建立完善的使其不能腐、无法腐的管理运行机制是解决医疗腐败的治本之法。(本文为《看医界》发布,转载须经授权,并在文章开头注明作者和来源。)